總局最近下發文件《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牢固樹立監管為民理念推行服務型執法的指導意見》,里面提到:對輕微違法行為,綜合考慮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兼顧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行業特點、當事人獲利情況等多方面因素,依法免予處罰或者從輕、減輕處罰。
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因地制宜,完善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體系,研究制定相關實施細則,保障科學規范行使裁量權,推動同一執法事項相同情形同基準裁量。推動行政執法標準跨區域銜接,鼓勵區域間統一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特別是統一免罰減罰標準,爭取更大范圍裁量統一。
遵循合法、合理、必要、恰當原則,堅決杜絕處罰的隨意性和“一刀切”。
建立健全整改核查機制,加強行政指導,督促免罰減罰經營主體及時糾正違法行為,確保免罰不免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