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早新聞2024年1月10日 冬月廿九 星期三(圖1)" alt="深圳.jpg"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 border: 0px; max-width: 100%; color: rgb(68, 68, 68); font-family: sans-serif, "PingFang SC", "Lantinghei SC", "Microsoft Yahei", "Hiragino Sans GB", "Microsoft Sans Serif", "WenQuanYi Micro Hei", sans; font-size: 16px; letter-spacing: 1.1px; height: auto !important;" width="600" height="298" />
第二章 安全評估
第八條 有下列可能影響電梯使用安全情形之一的,電梯使用管理人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委托評估機構進行安全評估,并根據評估報告對電梯進行修理、改造或者更新:
(一)電梯自首次辦理使用登記之日起滿十五年或者自前一次安全評估后繼續使用已滿五年的;
(二)電梯整機或主要部件、安全保護裝置使用年限即將屆滿的;
(三)因電梯故障導致人員傷亡的;
(四)因受水災、火災、地震等災害影響停止使用的;
(五)電梯故障頻率高,電梯使用管理人認為需要進行安全評估且經所有權人同意的;
(六)法律、法規規定應當評估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二項情形的,電梯使用管理人應當在使用年限屆滿前完成安全評估;有前款第三、四項情形的,電梯使用管理人應當在電梯恢復使用之前完成安全評估。
第九條 評估機構應當按照電梯相關法律法規及安全技術規范、標準的要求開展電梯安全評估活動。
第十條 評估機構應當按照數據歸集規則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交電梯安全評估報告以及相關數據信息,并對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第十一條 評估機構應當通過市場監管部門電梯安全評估信息系統對機構資質能力、遵守法定要求、獨立公正從業、嚴守誠實信用等情況進行自我聲明。
評估機構自我聲明的信息、評估人員、評估規則等發生變更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通過電梯安全評估信息系統變更。
第十二條 電梯使用管理人委托評估機構進行電梯安全評估的,應當簽訂書面電梯安全評估服務協議,明確電梯評估的標的、完成時限、評估內容、收費標準、權利義務等信息。
電梯使用管理人應當如實向評估機構披露電梯的使用信息,提供評估所需資料并提供必要便利條件配合評估工作的開展。
四川廣安市前鋒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在用電梯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春節前廣安市前鋒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積極開展在用電梯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廣安市前鋒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轄區電梯使用單位召開電梯安全暨“兩個責任”培訓會,會議組織觀看電梯安全警示片,對總局“兩個規定”的內容進行宣傳貫徹,向使用單位詳細介紹“兩個規定”中安全管理相關內容,要求各類電梯使用單位以安全管理制度、日常維護保養、重要部件和保護裝置安全狀況為重點,對使用的電梯逐臺開展自查。加大公共場所現場安全檢查力度。
對電梯使用單位的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規章制度是否建立并落實、日常巡查和定期檢查是否認真開展、維護保養記錄是否如實記錄、應急電話是否暢通、是否張貼“電梯使用登記標志、電梯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志”并按法律法規要求置于電梯轎廂易于乘客注意的顯著位置、是否按照《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落實使用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要求配備安全總監、安全員等情況。
截至目前,共出動檢查執法48人次,排查電梯使用單位26家,發現隱患8條。
新疆巴楚縣市場監管局開展節日期間電梯安全檢查
此次檢查的重點包括醫院、商場、住宅小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的電梯,特別是對使用年限較長、負荷較重、故障率較高的電梯進行詳細檢查。檢查內容包括電梯的運行狀況、安全設施、檢驗檢測、維護保養等方面,確保電梯安全運行。
在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電梯當場下達整改通知書,要求責任單位限期整改。同時,執法人員還向電梯使用單位宣傳電梯安全知識,提高安全意識,確保電梯使用安全。
此外,執法人員要求電梯維保單位加強節日期間的應急值守,確保一旦發生電梯故障,能夠迅速響應,及時排除故障,確保乘客安全。
沈陽一老人誤入“貨梯”間被砸傷...法院判超市全責,賠償顧客40余萬
消費者到超市退還小車押金時,誤入超市升降機運行空間,被超市自行安裝的升降機砸傷。法院認為超市未能提供安全的購物環境,且在早已認識到升降設備存在風險的前提下,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險發生,被侵權人不存在過錯,由超市承擔全部賠償責任40余萬元。
法官說法
經營者須重視安全保障義務
認定經營者、管理者是否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前提是,明確經營者、管理者所應承擔的安全保障義務,可從以下兩個標準進行考量:經營場所是否符合標準和經營者、管理者是否具有風險控制能力。
首先,從經營場所的環境、設施設備角度出發。發生事故的升降機系超市經營者找人自行安裝的、用于運貨的設備,該設備本身即存在一定安全隱患。經營者自述該升降機不允許載人,并且運貨時門應當關閉。但事故發生時,升降機上有兩名員工,且升降機一樓的門是打開狀態,門前無人值守,上述操作明顯已經違背操作規范;而被告生鮮超市從未對員工進行過任何形式的安全生產培訓,致使員工在使用中存在管理缺失。
其次,從經營者、管理者風險控制能力角度出發。本案中,升降機一樓門前的確已經貼有“貨梯入口 禁止入內”的提示語,但被告所采取的方式不足以被他人所見到,并且因事故發生時貼有提示語的門敞開后,更加阻礙原告在事故發生前看到風險提示。被告經營者已經意識到存在一定風險,但其未能在侵權事故發生前采取圍擋、派人值守等必要措施避免顧客進入,或采取其他足以引起他人注意風險提示的方式。
本案主審法官多次到案涉經營場所實地走訪,對升降梯所處位置、環境、周圍設施設備等進行實地考察,充分聽取雙方意見,綜合雙方提交的證據與案件事實后,認定被侵權人不存在過錯,由經營者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023年10月27日18:27左右,深圳歡樂谷過山車“雪域雄鷹”項目發生車輛碰撞,造成8人受傷,已送往醫院治療,情況平穩,均無生命危險。隨后陸續又有人員經轉運或自行前往港大深圳醫院、南山醫院、華僑城醫院檢查就診。三家醫院共接診28人。
2023年10月28日,深圳歡樂谷發布公告稱,10月28日至29日(周六至周日)閉園兩天,開展全園安全大檢查 。10月29日近22時,官方發布兩次通報:《關于“雪域雄鷹”項目進展的情況說明》和《關于歡樂谷景區“10·27”過山車碰撞事故醫療救治的情況通報》,公布事故具體受傷人數。10月31日,針對深圳華僑城歡樂谷旅游公司過山車車輛碰撞事故,市場監管總局會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務院國資委聯合約談華僑城集團有限公司。
2024年1月8日報道,深圳市人民政府事故調查組公布調查報告,認定深圳歡樂谷“10·27”過山車碰撞事故是一起因企業安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事故設備維護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一般特種設備責任事故。事故調查組對12名責任人員和相關責任單位提出了處理建議,其中3人建議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月7日,河南省焦作市山陽區一酒店內電梯發生故障,導致當日結婚的迎親隊伍一行14人被困。接到報警后,當地消防部門趕赴現場救援。救援人員到達現場發現,電梯轎廂被卡無法升降,負1層未設置電梯出口無法逃脫,現場情況危機,根據情況,消防救援人員利用破拆工具在負1層開辟救援通道。通過5分鐘的緊急破拆,有14名群眾逐一脫險。經了解,現場被困人員為當日結婚的新郎、伴郎及其隨行人員共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