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人民群眾廣泛使用的特種設備,電梯是很多老百姓“出門第一步,回家最后一程”。但是,怎么樣才能保證電梯的運行安全呢?電梯的維護保養如果只是“走形式”“搞過場”,出現故障怎么辦?電梯發生故障,造成乘客被困在轎廂內,電梯維護保養單位需要承擔什么樣的責任呢?
案情簡介
2023年2月,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管局獲悉轄區內“為老中心”發生一起因電梯故障導致乘客被困轎廂的事件。
經查,上海某公司為“為老中心”的電梯維保單位。經調查核實,2023年1月17日下午14時左右和2023年2月23日20時30分左右,涉案電梯發生故障導致困人,當事人維保人員趕到現場的時間分別超過了60分鐘和45分鐘。
執法人員通過“上海智慧電梯管理”平臺檢查發現,該電梯最近兩次“半月保”時間為2023年2月8日15:21:53至15:59:12與2023年2月22日15:12:48至16:43:23,經調取電梯監控錄像,當事人的維保工作人員未在上述時間對電梯進行維護保養,系“虛假維保”。
法律分析
當事人接到乘客被困報警后,30分鐘內未趕到現場完成救援解困的行為,違反了《上海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2015年)第三十二條第六項的規定,靜安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上海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2015年)第五十一條第二款第三項的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罰款人民幣伍萬元的行政處罰。
當事人未按照電梯維護保養規則要求進行電梯維護保養的行為,違反了《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靜安區市場監管局依據《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罰款人民幣叁萬元、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柒佰貳拾伍元的行政處罰。
溫馨提示:
1.《上海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規定,電梯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對其維護保養的電梯安全性能負責,并確保應急救援電話24小時有效應答,接到乘客被困報警后,30分鐘內趕到現場完成救援解困。
2.電梯的半月、季度、半年度和年度維保內容(項目)和要求不盡相同,電梯維保單位和維保人員應嚴格執行電梯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嚴格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將電梯維護保養到位,保證電梯運行安全。
3.乘客在遇到電梯被困的情況時,不要慌張,保持鎮定,第一時間通過轎廂內的緊急對講按鈕或者撥打應急電話進行求助,告知所處被困情況,千萬不能硬扒轎廂門,也不要試圖強行打開天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