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紙司法建議
保障了群眾的公共利益
景谷縣人民法院
在狠抓司法辦案履行審判職能的同時
不斷加強和改進司法建議工作
為促進社會治理、行政監管、行業治理
發揮了積極作用
進一步發揮法院司法職能,助推社會治理,景谷縣人民法院主動延伸審判職能,依法發出了2023年度首份《司法建議書》。
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法官發現電梯監管部門、使用單位存在監管不到位、使用單位主體責任履行不到位,使用人責任意識、安全意識不強,使用不規范等問題。
《司法建議書》建議監管部門持續加強電梯安全日常監管,尤其是對學校、幼兒園以及醫院、商場、小區等場所的電梯管理、使用實施重點安全監管;加強電梯安全宣傳,提高安全意識。使用單位建立完善電梯安全考核機制,定期開展電梯安全教育培訓,進行電梯安全隱患排查,制定和完善突發電梯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切實保障電梯使用安全,預防特種設備事故,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人民法院作為國家審判機關,在辦案中發現有關單位、管理部門、行業領域在制度上、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就消除隱患、防控風險、堵塞漏洞、完善治理提出司法建議,既是審判機關履行職能的應有之義,也是審判機關參與社會治理、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方式和渠道。
努力判好每一個案件
提出有價值的建議
堵塞隱患漏洞
解決問題短板
辦理一案
治理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