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
電梯質量
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眾安全乘梯、放心乘梯,6月20日,總局發布《
電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明確提出集中排查整治非法電梯使用、大力支持老舊電梯更新改造、提升應急救援能力等重點任務。
方案提到,近年來,我國電梯安全形勢穩定向好,但因電梯保有量持續增長,老舊電梯快速增加,各類潛在風險隱患不斷積累,電梯安全水平與人民群眾日益提高的安全、便利的乘梯需求還有差距。
該方案的主要目標為切實落實電梯生產、使用單位主體責任,集中整治非法電梯使用,大力支持老舊電梯更新改造,筑牢電梯質量安全基礎;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實現乘客電梯應急處置服務平臺100%全覆蓋;深化改革創新,全面推進檢驗檢測分離,持續改進維護保養模式;鼓勵符合條件的地區建設電梯產業集聚區和品牌示范區,推動電梯產業高質量發展,從本質上提高電梯質量安全水平。
方案指出,2023年8月底前,各省份至少有一個地級市(直轄市的區)建成96333等電梯應急處置服務平臺,發揮應急協調指揮功能,做好兜底保障。2023年12月底前,各省份實現中等以上城市的乘客電梯應急處置服務平臺全覆蓋。2024年12月底前,進一步加強公共服務,實現本省份的乘客電梯應急處置服務平臺全覆蓋。提升應急救援智能化水平,進一步研究推廣應用智能報警方式,解決特定人群困梯呼救難等問題,保障被困乘客以安全、快速、科學的方式得到解救。
方案還要求促進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對排查過程中確認狀況較差、風險較高、亟需更新改造的老舊住宅電梯,引導屬地有關部門優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提取程序,以檢測報告、定期檢驗報告等為依據,為電梯更新改造開辟綠色通道。鼓勵推廣維修資金增值部分購買保險、“保險+服務”、“電梯養老保險”等保險新模式,推動建立維修資金后期籌措機制,著力破解老舊住宅電梯更新改造費用難題。
對于存在嚴重
事故隱患,且無物管、無
維保單位、無維修資金等失管小區的“三無”電梯,要依照《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落實使用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的要求,及時報請屬地基層政府,逐一落實電梯的使用單位,防止責任懸空。同時,推動將老舊住宅電梯納入政府民生保障項目,結合當地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程,加大對老舊住宅電梯更新改造支持力度,方便業主居民安全、便利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