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發布特種設備行政許可鑒定評審工作管理辦法!可遠程評審
《上海市特種設備行政許可鑒定評審工作管理辦法》發布。《辦法》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0月31日。
第十六條 鑒定評審機構收到申請單位提交的資料后,應當進行確認。不符合規定的,應當當場或者在1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符合規定的,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鑒定評審的工作日程安排,與申請單位商定具體的現場鑒定評審日期,并且將評審日期、評審程序和要求書面告知申請單位。
第二十條 經市市場監管局同意,鑒定評審機構可以采用新技術遠程開展鑒定評審工作,并確保工作質量不得低于現場鑒定評審工作要求。
第二十四條 現場評審結論意見按以下要求分為“符合條件”“不符合條件”和“需要整改”。
電梯噪聲超標、業主耳膜受損:某升公司賠償2000元
業主因小區電梯噪聲超標致耳膜受損,可以向開發商索賠嗎?哈爾濱仲裁委員會公布了這樣一起案例。
市民李先生在開發商某升公司處購買了一套房屋,入住后發現在室內能夠聽到電梯運行時機房發出的嗡嗡聲,由于聲音不大他便沒太注意。
次年6月,李先生在體檢時發現自己耳膜受損,治療花費了2000元。李先生認為自己耳膜受損可能是入住一年來電梯噪聲造成的,于是找檢測公司做了室內環境檢測,結果顯示為室內噪聲超標。李先生找到某升公司要求其采取措施排除噪聲損害并賠償醫藥費。某升公司承認電梯噪聲超標,同意采取措施,但不同意支付醫藥費,認為李先生不能證明其耳膜受損是電梯噪聲造成的。索賠無果后,李先生來到哈爾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據哈爾濱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介紹,噪聲污染屬于環境污染。根據相關規定,因污染環境、破壞環境發生糾紛,行為人應當就法律規定的不承擔責任或者減輕責任的情形及其行為與損害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
本案中,某升公司應就電梯噪聲與李先生的耳膜受損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即耳膜受損與電梯噪聲無關)承擔舉證責任。庭審中經仲裁庭釋明,某升公司未就李先生耳膜受損原因提出鑒定,也未舉示能夠證明其不應承擔責任的其他證據,故應支持李先生的仲裁請求。
最終,仲裁結果為某升公司向李先生支付2000元醫藥費。
老人被困電梯不知位置民警火速出警逐戶搜索
近日,佛山南海一名老人被困電梯內,報警求助時卻無法說出具體所在位置,老人還一度出現了頭暈的跡象。千鈞一發之際,南海公安丹灶派出所的警輔人員在村內逐戶搜索,最終發現了正在拍打電梯門的老人。由于救助及時,目前老人并無大礙。
電梯維修工觸電身亡,請大家務必注意作業安全!
中國臺灣臺中豐原一棟社區大樓1日中午發生電梯維修工觸電身亡意外,53歲劉男進入12樓機房維修,不慎觸電倒地,一旁兒子見狀趕緊通報119。由于大樓電梯停擺,救護人員抬著擔架,從1樓沖上12樓救人,但劉男已無生命跡象,經送往豐原醫院救治,仍宣告不治。臺中市勞動檢查處要求停工,并已派員到場了解意外發生原因。
臺中市勞動檢查處副處長許瀚丞表示,劉姓男子與兒子都在同一家電梯公司服務,昨天2人到案發大樓檢修,劉男在頂樓電梯機房更換電力系統,劉男兒子在樓下查看電梯運作狀況,劉男在拆卸變壓器時,不慎碰觸電壓 380 伏特的總電源,劉男兒子聽到聲響上樓查看才發現出意外。
他指出,初步調查劉男作業時未配戴絕緣防護具,電梯公司負責人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并將追究雇主刑事責任。目前作業場所已勒令停工,并要求提出復工計劃,經審查通過后才能繼續施工。
安徽合肥市木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未經定期檢驗合格電梯案
合肥市木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未經定期檢驗合格電梯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條“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之規定,構成了使用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的行為。行政處罰罰款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