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和目的
為加強和規范既有住宅電梯增設財政補助資金管理,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和引領作用,加大對我縣既有住宅電梯增設工作的支持力度,確保我縣既有住宅電梯增設工作取得實效,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既有住宅電梯增設工作的指導意見》(川建行規〔2021〕14號)《關于做好2022年度省級城鄉建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既有住宅電梯增設安排有關事項的通知》(川建房發〔2022〕41號)文件精神,制定了該辦法。
二、主要舉措和注意事項
該辦法主要由以獎代補條件、以獎代補對象、以獎代補期限、以獎代補標準、申報材料、申報和撥付程序六部分組成。
(一)補助條件。電梯增設須符合《關于進一步做好既有住宅電梯增設工作的指導意見》(川建行規〔2021〕14號)要求并且增設的電梯已竣工驗收辦理電梯使用登記。
(二)補助原則。遵循先建后補、事后審核、一次性撥付的原則。
(三)補助標準。既有住宅電梯增設每臺補助5萬元。
(四)補助程序。既有住宅電梯增設通過竣工驗收并在縣市場監管局登記取得特種設備使用證書后,電梯增設申請方或其委托代理人,持相關材料到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提出財政資金補助申請。
(五)其他規定。其他與補助相關的規定。
三、生效時間
本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實施后,因上級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調整導致本辦法與上級規定不一致的,適用上級規定。相關法律法規、政策依據變化或有效期屆滿,根據實施情況依法評估修訂。
解讀機關:住房保障和城市建設服務中心
聯系人:何斌
聯系電話:0835-7225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