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提升電梯質量安全水平為目標,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發揮市場化機制作用,激發企業內生動力和市場活力,推動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構建企業全面負責、市場有效調節、社會廣泛參與的電梯安全多元共治格局,促進電梯安全監管從問題式管理向預防式管理、從粗放式管理向精細化管理、從經驗式管理向智能化管理轉變,提高監管服務效能,守好安全底線,切實保障人民群眾乘梯安全和出行便利。
二、基本原則
(一)落實主體責任。充分調動使用、維保單位自主管理能動性,切實落實使用單位安全管理和維保單位保障電梯安全性能的主體責任,提升電梯質量安全管理水平。
(二)激發市場活力。推動電梯維保由固定周期、固定項目向按需維保轉變,提升維保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引導使用、維保單位從“重維保過程”向“重維保效果”轉變,促進形成以維保效果為導向的優質優價良性定價機制,激發維保質量提升的內生動力。?
(三)提升工作效能。堅持電梯檢驗的公益屬性和電梯檢測的市場屬性,優化配置檢驗檢測資源,充分發揮檢測工作對電梯安全狀況的技術診斷作用,更好地發揮檢驗工作對電梯質量安全的技術監督作用,切實維護群眾利益。
(四)強化智慧監管。鼓勵電梯制造、使用、維保等相關各方安裝增設電梯物聯網監測系統,推動信息化技術和物聯網技術應用,構建統一適用的電梯質量安全監管服務平臺體系,促進電梯信息化數據、物聯網數據等實現互聯互通。運用信息化手段,加大數據分析、信息公示力度,推行信用管理,提升電梯安全監管科學性、有效性。
(五)推動電梯保險。鼓勵電梯相關方積極投保電梯安全責任保險,提高保險覆蓋率,加快電梯“保險+服務”“電梯養老保險”等保險創新模式研究與試點推廣,更好地發揮保險在電梯事故賠償、維護更新、風險預防等環節的作用。
三、試點工作目標和進度安排
通過試點,構建電梯維保服務質量智慧監測預警評價體系,完善檢驗檢測機構的信息化監管體系,形成以信用為核心的電梯安全監管工作機制,促進電梯維保、電梯檢驗、電梯檢測秩序更加規范,政府安全監管更加高效,社會各方監督更加到位,電梯安全性可靠性不斷提升,人民群眾更加滿意。
(一)試點準備階段(2020年12月-2021年1月)
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結合全市實際細化試點申請、試點確認和公開、試點監督和評估、試點退出等配套措施,明確試點工作進度,落實試點任務和責任分工。組織全市電梯安全監察、電梯檢驗檢測機構以及電梯使用、維保單位廣泛征求意見、進行試點工作動員部署。
(二)試點實施階段(2021年2月-2022年10月)
組織開展試點方案宣傳教育,學習培訓,確定試點區縣穩步有序推進試點工作。哈爾濱市電梯監管服務公共平臺建成運行前,確定1區1縣參加試點;建成運行后,逐步擴大到6-9個區縣,具體試點區縣安排由市市場監管局(以下簡稱“市局”)另行發文通知。鼓勵符合條件的電梯使用、維保、檢驗檢測等單位,積極申請改進電梯維護保養模式和調整檢驗檢測方式試點工作;試點區縣市場監管局(以下簡稱“區縣局”)廣泛宣傳改進電梯維護保養模式和調整檢驗檢測方式試點工作,統計分析反饋試點情況,市局根據情況反饋,協調、指導解決試點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適時組織試點工作監督檢查,科學調整完善相關配套措施。
(三)試點總結階段(2022年11月-2022年12月)
總結梳理試點工作開展情況,對主要做法、成效和存在的問題進行梳理,全面分析、評估、提煉試點經驗,查找工作不足,形成試點經驗,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做好推廣改革試點成果準備。包括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存在問題和工作建議等。參加試點的區縣局試點工作總結要于2022年10月30日前報送市局。
四、試點工作任務
(一)改進電梯維護保養模式試點
1.按需維保試點單位條件
(1)具備實時監測電梯運行狀態的物聯網管理條件或具備維保工作無紙化、信息化管理條件,能夠對電梯的運行、維保、故障等信息記錄、分析和存檔,具備統計分析維保質量目標能力,相關記錄可查證,相關數據能與市電梯安全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實時傳輸交換;
(2)按照“自我聲明+信用管理”的要求,在企業網站或市局、區縣局官網公開企業維保工作標準和服務質量承諾,可以公開查詢。服務質量承諾包括電梯故障率、停梯時間、救援時間等指標;
(3)近三年內未發生電梯安全責任事故;
(4)征得電梯使用管理單位同意,將按需維保相關情況以告知書或維保合同等形式告知電梯使用管理單位。
2.按需維保試點電梯條件
(1)已購買電梯安全責任險;
(2)近三年內未發生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無較大影響的舉報投訴案件;
(3)已辦理使用登記、處于在用狀態、經公益性事業單位的特種設備檢驗機構(以下簡稱公益性檢驗機構)檢驗合格且在有效期內;
(4)電梯的維護保養實現信息化、無紙化管理,具備統計分析維保質量目標能力,能實時連接市電梯安全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相關記錄可查證;
(5)如已接入基于物聯網的遠程監測系統,物聯網遠程監測系統應能監測轎廂、門系統、主機等主要部件,能夠記錄電梯運行時間、次數以及故障等內容;并能實時連接市電梯安全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可查詢維保信息。
(6)《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規則》注2-3明確的公眾聚集場所、重要保障場所或公共交通領域使用的電梯暫不納入試點范圍。
3.按需維保試點周期要求
(1)對具有基于物聯網遠程監測系統的電梯,試點維保單位通過物聯網系統實時監測電梯運行狀況,開展在線實時檢查維護,現場維保間隔最長不超過3個月。
(2)對不具有基于物聯網遠程監測系統、但具備維保工作信息化、無紙化管理條件的電梯,試點維保單位每15天通過現場照片、視頻等信息化手段,進行遠程檢查維護,其中實施“全包維保”模式的,現場維保間隔最長不超過2個月;實施其它維保模式的,現場維保間隔最長不超過1個月。
4.按需維保試點工作程序
(1)確定試點單位。擬開展按需維保試點的電梯維保單位向市局提交《電梯按需維保工作試點單位申請表》(附件1)一式三份及經使用管理單位同意并加蓋雙方公章的《電梯按需維保工作服務質量承諾書》(附件2)、社會統一信用代碼營業執照(原件以及復印件)、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資質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維保工作標準、符合試點工作條件見證材料等。市局在官網上公示符合條件的試點電梯維保單位名單,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間,有質量安全方面異議的,經核查屬實,不予確認。經確認的按需維保試點單位由市局書面告知試點區縣局。
(2)確認試點電梯。市局公布的按需維保試點單位,向電梯所在地區縣局提交《電梯按需維保工作試點電梯申請表(清單)》(附件3)一式三份,以及對應的維保工作標準、服務質量承諾、電梯安全責任保險憑證等,區縣局對試點電梯進行核實,符合試點條件的,將試點電梯和試點單位在區縣局官網上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同時將《電梯按需維保工作試點電梯申請表(清單)》報送市局一份。試點電梯所在地的特種設備使用登記部門或區縣局將試點電梯和試點維保單位在“黑龍江省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系統”上標注為按需維保試點,哈爾濱市電梯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建成運行后,使用新平臺進行標注和監管。
(3)試點實施按需維保。一是試點維保單位根據電梯維護保養說明書、電梯作業指導書等隨機出廠資料或廠家技術指導要求、物聯網監測功能、信息化管理水平、電梯實際狀況等確定現場維保項目、內容和周期以及維保需要達到的質量目標和效果等,進行自我承諾并經使用管理單位同意,按需維保項目應覆蓋《電梯維護保養規則》規定的項目,發生故障或監測、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進行現場維保和維修,承諾履行情況向社會公開,接受執法監管和社會監督。二是試點維保單位要對電梯的運行、維保、故障等信息進行記錄、分析和存檔,統計分析維保質量目標,物聯網、信息化、無紙化相關記錄可查證;每季度將相關情況(包括試點電梯故障率、停梯時間、應急救援時間等)報送試點電梯所在區縣局。哈爾濱市電梯監管公共服務平臺運行使用后,試點維保單位要確保能夠實時對接上傳相關數據。
5.加強按需維保試點工作監督管理
(1)市局加快推進哈爾濱市電梯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優先將試點電梯納入平臺管理,加強維保信息公示公開,實現“96333”應急服務。鼓勵推廣電梯裝設基于物聯網的遠程監測系統,實現線上實時檢查和監測維護情況、線下針對性現場維護保養相融合,提高安全檢查和維護保養的科學性和有效性。推動建立日常運行和故障記錄可追溯,維保單位根據線上檢查、監測情況和電梯維保實際需要做好現場維保,最大程度保障電梯安全運行。研究制定電梯維保質量和效果評價標準及電梯使用管理標準。鼓勵電梯制造單位向使用單位、維保單位、監管部門開放電梯故障代碼與接口,共同做好電梯故障、事故、違法違規行為等數據統計分析,推動大數據在電梯監管工作中應用。
(2)區縣局強化事中事后監管職責,采取“雙隨機、一公開”和重點監管相結合的方式,參照試點單位公開的維保工作標準和質量服務承諾,加強試點單位監督檢查和試點電梯維保質量專項檢查。發現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肅處理,按規定取消試點電梯資格或報市局取消試點單位資格,切實規范維保行為。對接收到的電梯困人等故障、事故、應急處置情況和監督檢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投訴舉報等數據統計分析,每季度上報市局。市局公布電梯維保試點單位維保質量目標實現情況和效果。
(3)嚴格執行試點退出機制
一是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試點單位退出試點:
①試點維保單位不能持續滿足試點要求的;
②因存在特種設備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的;
③未按承諾實施維保,監督檢查發現嚴重問題,維保電梯未按規定檢驗、檢測或檢驗、檢測不合格,及存在其他可能影響電梯維保質量的情況。
二是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試點電梯退出試點:
①使用單位、維保單位主動申請退出或被取消試點資格的,維保單位發生變化不再滿足試點申請條件的;
②電梯未按規定檢驗、檢測或檢驗、檢測不合格,安全責任險過期,物聯網遠程監測系統或無紙化信息化管理系統失效的;
③電梯發生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或影響較大的特種設備安全事件的;
④在維保質量抽查、監督檢查中,發現與維保單位自我承諾工作標準不符的;
⑤經核實確屬因維保不到位導致投訴舉報較多或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
⑥存在其他可能影響電梯安全的情況。
對于達到退出條件的維保單位,市局公布退出試點名單取消該單位試點資格,并將處理結果向社會公示,書面告知試點區縣局。對于達到退出條件的電梯,區縣局取消該電梯試點資格,書面報告市局,并在“黑龍江省特種設備監管系統”或“哈爾濱市電梯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中對試點電梯及其試點單位撤消試點情況進行標注。退出試點后,維保單位應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范開展維保工作。
(二)調整電梯檢驗檢測方式試點
1.強化電梯檢驗的公益性和監督性。堅持電梯檢驗工作的公益屬性,強化對電梯關鍵安全性能的查驗,更好發揮電梯定期檢驗對電梯質量安全的技術監督作用。電梯的檢驗工作由省市公益性檢驗機構承擔。公益性檢驗機構要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加強廉潔從檢教育。檢驗人員要恪守職業道德,依法施檢、公正施檢,不得出現無故推倭、拖延、刁難以及違反廉潔紀律、破壞營商環境的行為。對所有超檢驗周期申報檢驗的電梯,檢驗機構要及時安排檢驗,并在受理當日以書面形式報告電梯屬地區縣局,接到報告的區縣局要及時依法處理。
2.試點開展電梯安全檢測。強化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或維保單位電梯安全檢測責任,加強對電梯各項性能的測試試驗,更好地發揮電梯安全檢測對電梯安全狀況的診斷作用。符合《電梯使用、維保單位開展電梯檢測的要求(試行)》(見《意見》附件1)規定條件、具備自行檢測能力的使用單位或維保單位,可以按照有關要求,申請對本單位使用管理或維護保養的電梯開展自行檢測;不具備自行檢測能力的,可以委托經過核準的電梯檢驗檢測機構承擔電梯檢測工作。其中,具備自行檢測能力的維保單位經使用單位同意后,方可申請從事所維保的電梯自行檢測工作。經核準取得檢驗檢測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可以申請在試點區縣開展試點電梯的檢測工作。
3.試點調整電梯檢驗、檢測周期。根據設備風險水平和安全管理狀況,科學調整試點電梯定期檢驗周期。新安裝電梯監督檢驗后6年以內,每3年檢驗1次,在不實施檢驗的年份每年檢測1次;使用6年以上、15年以內的電梯,每2年檢驗1次,在不實施檢驗的年份每年檢測1次;使用15年及以上的電梯,每1年檢驗1次、檢測1次。對于經改造的電梯,監督檢驗后視同新安裝電梯開展檢驗和檢測;對于使用15年以上經重大修理的電梯,監督檢驗后視同使用6年以上電梯開展檢驗和檢測。對于辦理了停用手續的電梯,重新啟用時,不超過定期檢驗有效期的,應當進行1次檢測;超過定期檢驗有效期的,應當在檢測后,再進行1次定期檢驗。
4.檢測試點單位條件
(1)具備信息化檢測工作管理系統,能夠實現記錄、儲存、匯總、實時上傳數據信息等,能夠對接省市有關“監管平臺系統”;
(2)從事電梯檢驗檢測的人員須在全國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執業公示與查詢系統履行執業公示手續;
(3)自行檢測單位應符合《電梯使用、維護保養單位開展電梯檢測要求(試行)》(《意見》附件1)中規定條件,并經省市場監管局確認;
(4)社會檢測機構應符合《參與試點工作的電梯檢測機構核準要求(試行)》(《意見》附件2)中規定條件,并經市場監管總局核準;
(5)公益性檢驗機構可以在試點地區從事電梯檢測工作,但不得同時承擔電梯檢驗任務和檢測服務。
5.檢測試點電梯條件
(1)已購買電梯安全責任險,且在有效期內;
(2)近三年內未發生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無較大社會影響舉報投訴案件;
(3)已辦理使用登記、處于在用狀態、經公益性檢驗機構檢驗合格且在有效期內;
(4)使用管理單位和維保單位安全主體責任落實;
(5)已與省市有關“監管平臺系統”有效連接,監管部門、維保單位、使用單位能夠實時查詢檢驗、檢測信息情況。
6.電梯檢測試點工作程序
(1)確定檢測試點單位。試點單位向市局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①《電梯檢測工作試點單位申請表(自行檢測)》(附件4)一式四份或《電梯檢測工作試點單位申請表(委托檢測)》(附件5)一式三份;②《電梯檢測工作服務質量承諾書》(附件7)一式三份;③社會統一信用代碼營業執照和單位資質證明(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④開展電梯檢測試點工作方案;⑤電梯檢測人員資格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檢測人員在試點單位注冊憑證、檢測儀器清單、質保手冊;⑥電梯委托檢測協議(申請單位是電梯維保單位或社會檢測機構的,加蓋使用單位和申請單位公章)。以上材料經市局審核確認后,將試點單位在官網上公開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符合檢測試點條件的試點單位,書面告知試點區縣局。
(2)確認檢測試點電梯。市局確認公布的電梯檢測試點單位,向試點區縣局提交以下材料:①經市局確認的《電梯檢測工作試點單位申請表(自行檢測》(附件4)或《電梯檢測工作試點單位申請表(委托檢測)》(附件5);②《電梯檢測工作試點電梯申請表(清單)》(附件6)一式三份。試點區縣局對《電梯檢測工作試點電梯申請表(清單)》中申報的試點電梯進行核查確認,符合條件的,將試點單位和試點電梯在官網上公開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并將試點單位和試點電梯在省市“監管平臺系統”中進行標注。同時,將經核查確認后的《電梯檢測工作試點電梯申請表(清單)》報送市局一份。同一電梯檢測試點單位,申報多個使用地址電梯項目的,以單一地址的電梯項目為單位申報。
(3)開展電梯安全檢測。試點單位按照《意見》中《電梯檢測規則(試行)》規定的檢測項目、內容和要求認真開展檢測工作,并在檢測完成后3個工作日內通過“特種設備監管平臺系統”出具檢測報告。試點電梯檢測費用可參照黑龍江省關于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收費的相關標準,由委托方和承擔檢測的單位自愿協商。
7.加強電梯檢驗、檢測試點工作監管
(1)落實主體責任。電梯使用管理單位要嚴格落實安全主體責任,要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主動向公益性檢驗機構申報檢驗;要在檢測合格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組織進行電梯檢測,保障安全使用。檢驗、檢測機構發現嚴重事故隱患時,要及時告知電梯使用單位,并報告當地區縣局。使用單位對于檢驗、檢測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應當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不得使用未經檢驗檢測或者檢驗檢測不合格電梯,并將檢驗檢測報告及相關見證材料按規定公示、存檔。如出現電梯退出試點的情況,應及時告知設備所在地區縣局,區縣局核實后及時報市局,并在省市“監管平臺系統”中及時更新標注信息。
(2)規范電梯使用標志。檢驗合格后,檢驗機構出具檢驗報告和《特種設備使用標志》,注明下次檢驗日期。檢測合格后,檢測機構出具檢測報告、《電梯檢測情況告知書》(見《意見》附件3附錄E),注明下次檢測日期。使用單位將《特種設備使用標志》和《電梯檢測情況告知書》公示在轎廂內便于閱讀的位置,并將電梯檢驗、檢測報告存入電梯安全技術檔案。
(3)嚴格電梯檢測試點退出機制。不再滿足條件的試點電梯應退出試點。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應退出試點:
①試點單位不能持續滿足試點條件要求的;
②因存在特種設備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的;
③試點單位未按照《電梯檢測規則(試行)》開展檢測的;
④試點電梯超期未檢驗檢測或者檢驗不合格的;
⑤檢驗工作中發現嚴重質量問題的;
⑥檢驗檢測質量抽查工作中發現嚴重質量問題的;
⑦電梯發生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或發生較大社會影響事件的;
⑧存在其他可能影響電梯安全的情況。
對于達到退出條件的試點單位,市局公布退出試點單位名單。對于不再滿足條件的試點電梯,區縣局取消電梯試點資格,在省市“監管平臺系統”中進行標注,并書面報市局。退出試點后的電梯,恢復每年1次的定期檢驗模式,由原定期檢驗機構按原檢驗周期開展檢驗。
(4)嚴格執行電梯檢測試點申報和確認程序。未經市局確認公示的單位不得在我市從事電梯檢測,未通過“特種設備監管平臺系統”出具的檢測報告,不予采信。各級特種設備監察機構要按照職責劃分加強本地區從事電梯檢驗和檢測相關單位、機構和人員及檢驗檢測行為的監督管理,確保持續保持資質條件和檢驗、檢測能力;要運用“雙隨機、一公開”、專項檢查和投訴舉報調查等方式,開展檢驗、檢測工作質量的監督抽查,規范檢驗、檢測行為,提高檢驗、檢測質量。對違反法律法規、不按照安全技術規范進行檢驗、檢測的,依法依規嚴肅查處,需要吊銷檢驗、檢測資質的及時移交核準發證機關,并將處理結果向社會公開,積極營造依法施檢、公平公正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氛圍。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電梯,應立即停止使用,及時督促整改,消除事故隱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協調,積極穩步推進
各單位要充分認識改進電梯維保模式和調整電梯檢驗檢測方式試點工作的重要意義,嚴格按照全市的統一安排,根據屬地電梯數量分布、質量安全狀況等,不斷加強電梯維護保養和檢驗檢測改革試點工作的統籌協調,及時協調解決試點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穩妥有序推進,確保改革工作取得實效。要牢固樹立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嚴格落實改革工作要求,完善試點工作措施,扎實推進改革試點工作。
(二)加強宣傳引導,營造良好范圍
各單位要拿出具體措施,確保試點工作成效。要加強輿論引導,大力宣傳改革試點的目標和方向,重點宣講電梯使用管理單位電梯維護保養、安全檢測的主體責任和義務、電梯檢驗的公益性和監督性等內容。要充分發揮電梯安全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作用,積極向相關單位宣傳試點政策,調動參與改革試點的積極性,動員相關單位和社會公眾支持改革、參與改革,形成社會各方共同推進改革的良好氛圍。
(三)加強監督檢查,強化責任落實
各單位要重點加強試點相關單位和試點電梯的監督檢查,抓好電梯檢驗檢測單位、電梯使用管理單位和電梯維保單位主體責任落實。按照職責劃分切實組織落實好電梯維護保養和檢測質量的監督檢查工作。重點查處電梯使用管理單位以維護保養和檢驗檢測改革為由,變相減少安全管理投入,降低管理要求的違法違規行為。
(四)及時總結經驗,完善長效機制
在推進試點工作中要加強溝通,及時總結經驗,加強信息報送,提出意見建議,不斷完善工作措施,為全面實施改革、健全完善長效工作機制積累經驗。請有關試點區縣市場監管局自市局確定試點區縣之日起,于每季度末的20日前,向市局機電特種設備處報送試點工作開展情況。市局將根據試點區縣有關工作開展情況,進一步做好指導和監督。
附件:1.電梯按需維保工作試點單位申請表
2.電梯按需維保工作服務質量承諾書
3.電梯按需維保工作試點電梯申請表(清單)
4.電梯檢測工作試點單位申請表(自行檢測)
5.電梯檢測工作試點單位申請表(委托檢測)
6.電梯檢測工作試點電梯申請表(清單)
7.電梯檢測工作服務質量承諾書
附件1
電梯按需維保工作試點單位申請表
維保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社會統一信用代碼
電梯維保許可證號有效期
許可項目和級別
申請單位負責人聯系電話
試點電梯數量 臺
維保工作標準、服務質量承諾是否公開 (是/否)
公開承諾查詢網址:
我單位申請電梯按需維保試點,保證按照相關要求開展按需維保工作,落實電梯安全管理要求,接受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監督管理,確保電梯安全運行。若違反試點要求,自愿退出試點。
申請單位法定負責人: (公章)
年 月 日
市(地)市場監管局確認意見(公章)
年 月 日
說明:1.本申請表一式三份,申請單位、市(地)、試點區縣市場監管局各留存一份。2.申請時,須提供按需維保服務質量及信用承諾、按需維保工作標準、按需維保方案各一份。3.按需維保試點電梯申請表(清單)與清單中使用單位書面意見(加蓋公章)經試點區縣局確認后另行提供。
附件2
電梯按需維保工作服務質量承諾書
一、我單位就實施電梯按需維保工作作出如下承諾:
1.我單位已根據國家和哈爾濱市電梯按需維保試點工作要求,結合不同電梯安全狀況、使用工況及使用單位需求制定本單位按需維保方案(含維保工作標準、服務質量承諾、質量管理體系等),已制定相應作業指導書和維保記錄并對相關維保人員進行針對性培訓。
2.我單位所維保的納入試點全部電梯每個自然年度的困人故障率為萬臺電梯日均困人宗數不超過2宗,救援人員到達困人現場平均時間不超過15分鐘,維保質量監督抽查合格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3.我單位已經向社會公開維保工作標準和質量承諾履行情況。
二、如有違諾,將按要求及時整改,將依照與使用單位的合同約定承擔違諾有關責任,將自覺接受監管部門對違諾行為的監管查處。
三、本承諾信息及履約踐諾信息將納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并對外公示,接受監督。
承諾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注:本承諾書一式三份。公司和市(地)、試點區縣市場監管部門各存一份。
附件3
電梯按需維保工作試點電梯申請表(清單)
序號電梯使用
登記證號按需維保電梯詳細使用地址
(及其設備編號)下次檢驗日期
(年月)安全管理人員電梯責任險有效期在用物聯網或無紙化管理系統服務商現場最長維保間隔(天)備注
1
2
3
…
我單位經評估,確定上述 臺電梯參與按需維保試點,且已委托維保單位代為申請。我單位已全面了解按需維保工作,與維保單位就按需維保工作標準、服務質量承諾、試點終止后銜接工作等達成一致意見。我單位將對試點電梯實施針對性的使用管理,并保證對維保單位明示的按需維保標準實施情況、服務質量、承諾履行情況等加強管理。
使用單位:(蓋章)
年 月 日我單位將嚴格按照按需維保方案及其它與使用單位約定事項實施維保,熟練使用電梯所裝設物聯網系統或信息化系統實施在線實時監測或維保工作管理,保證維保服務質量達到承諾標準要求。
維保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說明1.試點電梯清單一式三份,申請單位和市(地)、試點區縣市場監管局各一份。2.申請時,提供經市局確認的電梯按需維保工作試點單位申請表、按需維保工作標準、按需維保工作服務質量及信用承諾、按需維保實施方案各一份。3.使用單位和維保單位須在按需維保試點電梯申請表出具書面意見(加蓋公章)。4.不同使用地址不同單位電梯需分開不同表格,同一單位電梯數量較多時可分頁。5.本表經試點區縣市場監管局核查確認后,報送市(地)市場監管局一份存檔。
申請單位: 聯系人: 聯系手機:
確認部門: 試點區縣市場監管局(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電梯檢測工作試點單位申請表(自行檢測)
使用/維保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社會統一信用代碼
使用/維保單位
自行檢測電梯檢驗師 人
電梯檢驗員 人
試點電梯數量 部
試點電梯檢驗機構
是否建立檢測信息化系統并實現
向市場監管部門上傳檢測數據(是/否)
我單位申請電梯自行檢測試點,保證按照相關要求開展電梯檢測工作,落實電梯安全管理要求,接受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監督管理,確保通過監管平臺系統出具檢測報告。若違反試點要求,自愿退出試點。
申請單位法定負責人: (公章)
年 月 日
市(地)市場監管局
審核意見(公章)
年 月 日
省市場監管局
確認意見(公章)
年 月 日
說明:1.申請書一式四份,申請單位和省、市(地)、試點區縣市場監管局各留存一份。2.電梯檢驗人員注冊情況、檢測儀器、質保手冊、檢測試點方案、電梯檢測委托協議等資料另行提供。
附件5
電梯檢測工作試點單位申請表(委托檢測)
電梯檢測機構名稱
單位地址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核準證編號有效期
法定負責人聯系電話
現場負責人聯系電話
檢測區域
檢測機構開展
試點檢測電梯檢驗師 人
電梯檢驗員 人
是否建立檢測信息化系統并實現
向市場監管部門上傳檢測數據(是/否)
我單位擬在 市(地) 區(縣、市)參與電梯檢測改革試點,保證按照相關要求開展電梯檢測工作,接受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監督管理,認真落實檢測責任和檢測質量,嚴格執行檢測標準,通過特種設備監管平臺系統出具檢測報告,若違反試點要求,自愿退出試點。
申請單位法定負責人: (公章)
年 月 日
市(地)市場
監管局
(公章)
年 月 日
說明:1.申請書一式三份,申請單位、市(地)、試點區縣市場監管局各留存一份。2.電梯檢測機構核準證復印件、檢測市(地)固定辦公場所設置資料、派駐人員資料、檢測試點方案及使用單位與檢測機構簽訂的電梯檢測委托協議等資料另行提供。
附件6
電梯檢測工作試點電梯申請表(清單)
檢測單位: 聯系人: 聯系手機:
序號電梯使用
登記證號設備編號詳細使用地址下次檢驗日期(年月)電梯責任險有效期信息化系統服務商備注
1
2
3
…
我單位經評估,確定上述 臺電梯參與檢驗檢測試點工作,現申請(自行/委托)檢測。我單位已全面了解試點工作要求,并對(自行/委托)檢測工作標準、服務質量承諾、試點終止后銜接等工作達成一致意見,保證對試點電梯檢測標準實施情況、在線實時監測情況、承諾履行情況等加強(自我約束或管理)。
使用單位: (蓋章)
年 月 日 我單位將嚴格按照檢測試點方案及其它與使用單位約定事項開展自行檢測或委托檢測試點工作,保證通過“監管平臺系統”出具檢測報告,并按規定將檢測數據上傳至省市市場監管部門監察平臺,保證檢測服務質量達到承諾標準要求。
申請檢測機構: (蓋章)
年 月 日
說明1.試點電梯清單一式三份,申請單位和市(地)、試點區縣市場監管局各留存一份。2.使用單位申請自行檢測試點的,需同時出具使用單位意見、申請檢測機構意見(加蓋公章);維保單位或社會檢測機構申請檢測試點的,需使用單位在本表中出具同意電梯檢測試點意見(加蓋公章)。3.經市局確認的電梯檢測工作試點單位申請表(自行檢測/委托檢測)另行提供。4.同一電梯檢測試點單位,申報多個地址電梯項目的以單一地址電梯項目為單位申報,同一單位電梯數量較多時可分頁。5.本表經試點區縣市場監管局確認后,報送市(地)市場監管局一份存檔。
確認部門:試點區縣市場監管局(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
電梯檢測工作服務質量承諾書
我司滿足《哈爾濱市改進電梯維護保養模式和調整電梯檢驗檢測方式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對于電梯檢驗檢測試點的單位提出的各項要求,特申請參加哈爾濱市電梯檢驗檢測試點,在此我司鄭重承諾如下:
一、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規范、相關技術標準的有關規定以及《哈爾濱市改進電梯維護保養模式和調整電梯檢驗檢測方式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相關要求。
二、在電梯檢驗檢測試點工作中做到實事求是,絕不出現弄虛作假,敷衍了事等不規范行為,堅決支持電梯檢驗檢測改革試點工作健康有序開展。
三、依據電梯檢驗檢測試點的相應要求,對我司質量保證體系進行相應的修訂,制定健全的檢測管理制度與責任制度,確保質保體系運行與電梯檢驗檢測改革要求相符。
四、依據電梯檢驗檢測改革與我司質保體系要求,全部檢測報告都通過監管部門“監管平臺系統”打印出具,確保檢測報告與檢測結論的真實性、有效性,并對結論負責,做好檢測報告的存檔工作,檢測報告保存至少2年,以備檢查。
五、確保檢測人員取得相應的資質,保證做到人員持證上崗。檢測作業現場嚴格遵守有關安全規定和操作規程,做好安全保障,并確保檢測人員不從事電梯生產、經營活動,不推薦、銷售電梯以及相關零配件。
六、嚴格把控檢測質量,檢測結果及時告知使用單位。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屬地監察部門。
七、如發生《哈爾濱市改進電梯維護保養模式和調整電梯檢驗檢測方式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中“試點退出機制”所列情況,我司愿無條件停止并退出試點工作。
若發生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及安全技術規范有關規定和上述承諾要求的行為,我司依法承擔職責范圍內的一切責任。
法定代表人:(簽字) 承諾單位名稱: (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承諾書一式三份。公司和市(地)、試點區縣市場監管部門各存一份。
附件1+電梯按需維保工作試點單位申請表.docx
附件2+電梯按需維保工作服務質量承諾書.docx
附件3+電梯按需維保工作試點電梯申請表(清單).docx
附件4+電梯檢測工作試點單位申請表(自行檢測).docx
附件5+電梯檢測工作試點單位申請表(委托檢測).docx
附件6+電梯檢測工作試點電梯申請表(清單).docx
附件7+電梯檢測工作服務質量承諾書.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