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發布《關于培育壯大市場主體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的若干措施》,提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對符合要求的市場主體和特種設備減免檢驗檢測費用。
關于印發《培育壯大市場主體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州、長白山市場監督管理局,各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省廳各處(室、局)、直屬機構、事業單位:
《關于培育壯大市場主體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的若干措施》已經省廳黨組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
2022年2月11日
關于培育壯大市場主體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的若干措施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推動我省市場主體多生成、快成長、早做強,提出如下措施。
一、大力提升市場主體開辦服務水平。貫徹落實《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統一市場主體登記程序。持續深化企業開辦“網上辦、一日辦、免費辦”,全面推行個體工商戶開辦“一網通辦”,實現市場主體開辦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推動 e窗通系統進創業孵化基地、進高校、進社區,圍繞重點群體開展精準創業服務。(登記注冊處負責)
二、推進平臺經濟市場主體登記注冊便利化、規范化。積極推行“集群注冊”、住所登記承諾制,為符合條件的平臺公司提供“一站式”登記注冊服務,進一步促進平臺經濟市場主體健康快速發展。(登記注冊處負責)
三、推動“證照一碼通”改革提質增項擴面。2022年底前將改革事項增至35項以上,試點單位增至30個以上,覆蓋全省超過40%市場主體,實現市場準入準營同步提速。(登記注冊處負責)
四、強化網絡交易市場指導與服務。暢通網絡經營主體準入通道,引導年度銷售額累計超過10萬元的自然人網絡交易經營者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指導網絡交易平臺和平臺內經營者依法亮照亮證經營。(網監處負責)
五、實行市場監管領域行政許可“一網通辦”。堅持“線上辦是常態、線下辦是例外”原則,2022年6月底前推廣應用行政許可 e窗通系統,優化許可流程,壓減許可時限,實現市場監管領域行政許可“不見面審批”。(登記注冊處牽頭,相關處室配合)
六、深化簡易注銷登記改革。繼續將簡易注銷登記適用范圍擴大至股份有限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個體工商戶,力爭覆蓋99%以上市場主體。簡化注銷登記流程,將注銷公告時間由45日壓縮至20日。對因疫情原因,致使企業公告期滿未能及時辦理注銷登記的,給予1個月延期,企業仍可繼續申請辦理注銷登記。(登記注冊處負責)
七、探索實行市場主體歇業制度。對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經濟困難的,市場主體可以自主決定在一定時期內歇業。市場主體辦理歇業備案后,自主決定開展或已實際開展經營活動的,應在20個工作日內,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公示終止歇業。(登記注冊處負責)
八、推動惠企政策一站直達。在吉林省市場監管廳門戶網站和“吉事辦”小程序開辟企業政策直達專欄,匯集省級層面出臺的涉企優惠政策,細化辦理指南,承諾辦理時限,根據不同市場主體特點開展智能精準推送,讓市場主體找得到、看得懂、用得上。(登記注冊處負責)
九、積極為個體工商戶紓困解難。充分發揮吉林省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廳際聯席會議機制作用,深入落實個體工商戶暨小微企業三年培育成長計劃,及時回應個體工商戶關切。按國家要求,支持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的政策延期,并提高減免幅度、適當擴大適用范圍。(登記注冊處牽頭,相關處室配合)
十、深入推進“個轉企”行動。落實好“個轉企”支持政策3.0版,抓好各級重點培育庫、引導培育庫和產業培育庫建設,2022年底前推動1萬戶以上個體工商戶入庫培育,5000戶以上個體工商戶實現“個轉企”。(登記注冊處牽頭,相關處室配合)
十一、減免市場主體檢驗檢測費用。2022年12月31日前,對市級以上“專精特新”企業、省部級重大科研項目檢驗檢測費用,減按70%收取。對碳纖維、醫療器械生產企業新產品研發、工藝設計改進等檢驗檢測,減按50%收取。對小微企業名錄庫企業、大學生創業企業、鄉村振興相關企業、“個轉企”企業,首批次送檢產品(發放生產許可證檢驗除外)免收檢驗檢測費用。(省質檢院負責)
十二、減免特種設備檢測費用。2022年12月31日前,受企業委托開展滑雪場特種設備檢測,減按50%收取;常壓罐車檢測,減按70%收取;工業管道和公用管道檢測,減按85%收取;鍋爐和容器檢測,減按90%收取。(省特檢中心負責)
十三、大幅壓縮專利授權周期。建成中國(吉林)、中國(長春)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實現高端裝備制造、生物和醫藥、新一代信息技術、現代化農業等領域發明專利授權周期由18.5個月壓縮至6個月,實用新型專利授權周期由8個月壓縮至1個月,外觀設計專利授權周期由6個月壓縮至7個工作日。(知產保護處、知產保護中心按分工負責)
十四、全面推行專利開放許可。支持專利轉化實施,省內高校院所和企業推動專利許可或轉讓給省內中小微企業,產生經濟效益,達到一定標準后可獲得10-30萬元獎勵。(知產運用處負責)
十五、培育“吉致吉品”區域品牌。實施農業產業優質品牌建設工程、服務業特色品牌建設工程和先進制造業領航品牌建設工程,2022年發布吉林區域品牌團體標準10項以上,完成區域品牌認證30個以上。(質量發展處、標準化處按分工負責)
十六、實施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生產小微企業提升工程。推動200家小作坊和300家小微企業實現食品質量安全提升,2022年底前推動50家以上食品生產小微企業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食品生產處負責)
十七、量身定制市場主體檢驗檢測服務。在長春國際汽車城等產業集聚區,提供全產業鏈條、全經營周期的駐區駐場綜合檢測服務。開設網上受理平臺和“一站式”檢測受理服務窗口,推出個性化“套餐”檢測項目,提供上門受理、取送樣品、送寄檢測報告等“一站式”服務。根據企業需求,提供產品研發、技術改造、產品升級和科研項目等檢驗檢測大型儀器設備開放共享服務。(省質檢院負責)
十八、切實減輕市場主體負擔。開展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商業銀行、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等重點行業領域涉企收費專項檢查,整治各類涉企違規收費,推動降費減負政策落實落地。(價監競爭處負責)
十九、營造公平競爭發展環境。發布實施《經營者競爭合規指南》(吉林省地方標準),引導企業加強反壟斷合規管理。聚焦重點領域,開展反不正當競爭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專項執法行動,為企業營造公平競爭的發展環境。(價監競爭處、反壟斷處按分工負責)
二十、推行“五段式”執法。實行“法規宣傳、教育引導、告誡說理、行政處罰、監督整改”執法模式,指導市場主體及時糾錯。建立健全免罰清單制度,印發《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第二批)。(執法稽查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