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開展2022年上海市社會化職業技能評價有關事項的通知》(滬人社職〔2021〕491號)和《關于開展2022年上海市社會化職業技能評價有關操作事項的通知》(滬職鑒中心〔2021〕19號)文件精神,為提高電梯安裝維修工職業技能素質,促進更高質量更充分就業,現就開展2022年上海市電梯安裝維修工項目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有關操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認定項目及實施機構1、認定項目:電梯安裝維修工(五、四、三、二、一級),該工種為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15版)》中技能類職業(工種)。電梯安裝維修工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分為初級工(五級)、中級工(四級)、高級工(三級)、技師(二級)、高級技師(一級)五個等級。職業編碼為:6-29-03-03職業定義:使用工具、夾具、量具、檢測儀器及設備,安裝、調式、維修、改造電梯的人員。2、實施機構上海市電梯行業協會
二、 認定申報(一)申報方式本職業的考試信息會發布在上海市電梯行業協會官網www.sh-ea.net.cn以及協會的微信公眾號“上海電梯”。申報方式可分為團體申報和個人申報。1、團體申報。符合申報條件的本市社會培訓機構學員、職業院校在校學生報名參加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由所在培訓機構、職業院校審核后通過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自助經辦系統統一代辦報名手續。所需相關申報資料由培訓機構、院校等統一收齊后交上海市電梯行業協會審核。2、個人申報。個人申報參加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到上海市電梯行業協會(上海市靜安區中山北路198號申航大廈1309室)攜帶有關材料自行辦理報名手續 (《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報名表》及《報名須知》可從協會網站www.sh-ea.net.cn下載)。3、可電話預約報名報名電話:021-56951469*206 何老師(二)申報條件具有本市戶籍或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居住、就業或就讀,在法定勞動年齡段內(滿16周歲至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在本市居住的應提供《上海市居住證》,在本市就業的應在本市正常繳納社會保險,在本市就讀的應提供本市《學生證》),符合《電梯安裝維修工國家職業技能標準(2018年版)》中的申報條件的(詳見附件1),可申請參加職業技能等級認定。(三)時間安排
2022年本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考核時間安排表
如遇認定量較大等特殊情況,考試日期將延長;若遇國定假日調整、重大活動等特殊情況以及根據碰到實際問題協商,考試日期等有關安排由上海市電梯行業協會進行調整并通知。
(四)申報繳費
考生須在規定的認定申報及繳費日期內辦理申報手續并接受資格審核,資格審核通過后的考生應在受理認定申報及繳費日期內繳納考核費(須在考前1個月至2周完成繳費)。考核費的收費標準為:
繳費完成時間以“考核費”交至上海市電梯行業協會指定的銀行賬戶為準。
(五)打印準考證
通過申報資格審核并完成“考核費”繳費手續的考生可在規定的時間內由團體或個人和上海市電梯行業協會聯系后通過郵件獲取電子版自行下載打印。
三、 成績及證書信息查詢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成績可于認定模塊全部結束后通過證書上印制二維碼掃碼查詢,或關注上海市電梯行業協會官方網站(www.sh-ea.net.cn)和微信公眾號“上海電梯”查詢;也可通過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rsj.sh.gov.cn/)中“特色專欄”的“上海市職業技能鑒定”相關欄目進行查詢。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信息也可通過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網(http://www.osta.org.cn)進行查詢。
四、 補考申報1、電梯安裝維修工(五、四、三、二、一級)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模塊均實行百分制,考試成績皆達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才能夠獲得相應等級證書。2、考生參加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如成績不合格,可按規定在成績有效期內申請一次補考。五級、四級、三級成績有效期兩年,二級、一級成績有效期三年,均以考生首次申報認定網上成績評定日期為準,超過成績有效期須重新申報所有模塊認定。3、如考生在成績有效期內重新進行了同職業同等級的新認定申報,則視為放棄補考機會,之前的合格模塊成績不再保留。4、參加本職業技能競賽的項目成績不合格者,不能進行補考。
五、 證書領取成績合格的考生由上海市電梯行業協會統一核發相應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通過團體申報認定的考生由申報機構憑領證通知單領取證書,通過個人申報認定的考生憑領證通知自行領取證書(證書不予郵寄或快遞)。
六、 業務受理(一)業務受理地址上海市電梯行業協會(上海市靜安區中山北路198號申航大廈1309室)(二)業務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1:00、13:00—15:00 (節假日除外)(三)業務咨詢電話56951469*206 何老師(四)業務查詢網址及微信公眾號
上海市電梯行業協會官方網站:www.sh-ea.net.cn 首頁“證書查詢”
微信公眾號:“上海電梯”菜單欄“信息交流”菜單項下“證書查詢”
七、 有關情況說明
1、參加本市職業技能評價的考生,須嚴格遵守《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參評人員須知》(參見附件2)。疫情防控期間,須嚴格遵守本市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及考點管理要求,做好個人防護工作。
2、考核地點
考核地點將根據具體情況安排:
(1)上海市電梯培訓中心(虹口區同煌路26號)
(2)上海三菱電梯有限公司(閔行區華寧路190號)
(3)上海愛登堡電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閔行區浦星公路1601號)
(4)上海市大眾工業學校(嘉定區環城路2290號)
3、培訓機構、職業院校應按本通知要求及時對培訓學員、學生做好相關政策的宣傳解釋,確保培訓評價改革工作平穩過渡。因培訓機構、職業院校未盡到告知義務而產生的不良后果,由培訓機構、職業院校承擔。
4、考核認定模塊設置及考核方式
注:1、“綜合評審”一般是本項目二、一級最后一個認定科目,考生本項目其他科目成績合格后才能參加。
2、電梯安裝維修工職業技能等級認定(五級、四級、三級、二級、一級)考核方案、理論知識認定要素細目表、操作技能認定要素細目表均可從協會網站www.sh-ea.net.cn下載。
上海市電梯行業協會
2022年1月6日
附件1:
電梯安裝維修工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申報條件
附件2:
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參評人員須知
為規范技能人才評價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維護技能人才評價的公平、公正,保障參評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技能人才評價違紀違規行為處理工作指引(試行)》要求,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現將參評人員須知告知如下:
一、參評人員申報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時須承諾提供的申報材料均真實、有效。一經查實存在虛假偽造的,將取消其考試資格及考試成績,虛假材料及考核評價費不予退還,已獲得的證書作無效處理。
二、參評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當次該科目成績。
1、攜帶禁攜物品(包括與評價內容相關的書籍、資料、電子產品、通訊設備以及規定以外的工具等)進入座位(或考位)或未將禁攜物品放在指定位置,經提醒拒不改正的;
2、未在規定的座位(或考位)參加評價,或未經工作人員允許擅自離開座位(或考位),經提醒拒不改正的;
3、在考場(或考區)禁止的范圍內,喧嘩、吸煙或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經提醒拒不改正的;
4、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三、參評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當次全部科目成績,且當年不得參加評價。
1、在評價過程中使用規定以外的帶拍照、存儲、傳輸或通訊功能的電子設備(如相機、手機、耳機、U 盤、手提電腦、智能手表、智能手環等)或其他電子用品的;
2、抄襲或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與評價內容相關資料等的;
3、故意損毀試卷、工件或考試材料的;
4、擅自將試題、答卷或者有關內容帶出考場的;
5、存在其他作弊但對其他應試人員未造成嚴重干擾的行為。
四、參評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當次全部科目成績。情節輕微的,2年內不得參加評價;情節嚴重的,5年內不得參加評價,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移送有關部門。
1、通過虛假承諾、提供虛假材料以及其他非正當手段取得參加評價資格的;
2、評價前以非正當手段獲得試題或答案或進行傳播的;
3、搶奪、竊取他人試卷或脅迫他人配合作弊、偷換工量器具或工件等的;
4、由他人冒名頂替參加評價或替他人參加評價的;
5、串通作弊或參與有組織作弊的;
6、故意損毀評價設備(含視頻監控系統)、材料,造成設備事故、人身傷害或設備主要零部件損壞的;
7、其他影響惡劣或嚴重擾亂評價管理秩序的行為。
評價活動結束后,發現參評人員違紀違規行為并經確認的,依照以上規定處理,對其中已頒發證書的,由評價機構或評價機構監管部門宣布評價成績無效,并對已發放證書、已上網證書數據及時作出相應處理。
上海市電梯行業協會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