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電梯維保單位管理,提高全市電梯安全質量,促進電梯行業健康發展,市電梯行業協會決定開展全市電梯維保單位星級評定工作。為做好2021年度合肥市電梯維保單位星級評定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高質量發展要求,按照“政府引導、行業推動、突出重點、統籌推進”的原則,積極發揮行業協會組織自律、規范和引導作用,通過維保質量評定分級,完善行業自律機制,規范電梯行業行為,強化維保質量分類監管,促進電梯行業健康發展,保障人民群眾安全出行。
二、組織領導
在市市場監管局的監督、指導和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檢驗檢測機構、市電梯安全信息中心的支持下,星級評定由市電梯行業協會具體實施。
三、評定對象范圍
在合肥開展電梯維保業務,按要求在96366應急處置平臺完成備案且主動申請星級評定的電梯維保單位,但不包括下列單位:
1.本年度因維保質量、違規作業(包括安裝、維修等)等原因造成亡人事故的單位;
2.合肥市范圍12個月內被立案查處2次及以上的,或24個月內累計被立案查處3次及以上的,12個月內有3次應急救援響應不及時的;
3.截止2021年12月31日前,在無紙化維保公共服務系統上無紙化維保上線率低于90%的單位;
4.截止2021年12月31日前,投保電梯安全綜合服務等保險投保率低于60%的(評星方案正式印發前已投保的電梯安全責任類保險可計算在內);
5.被列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或納入相關部門、行業協會管理確定的黑名單管理范圍的。
四、評定程序
1.合肥市電梯行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在征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制定2021年度電梯維保單位星級評定工作方案,通過網絡平臺公示3個工作日,報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局)審核同意后實施。(10月底前完成)
2.符合申報星級評定條件的電梯維保單位向協會提出參加星級評定的書面申請,并報送相關證明材料。申請表格式見附件1。(12月底前完成)
3.協會對各申請單位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確認符合條件的單位列入本年度星級評定范圍。(2022年1月上旬前完成)
4.協會組織力量按方案要求對申請參加星級評定的單位進行評定,各相關單位按方案要求對維保單位進行分項考核,并將考核得分匯總至協會。(2022年1月底前完成)
5.協會整理匯總各參評單位的得分情況并通過網絡平臺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含各評分項的主項和子項。(2022年1月底前完成)
6.公示結束后,協會根據各分項得分進行綜合評定,確定星級評定結果,同時報市局備案。(2022年1月底前完成)
7.協會通過網絡平臺公示2021年度電梯維保單位星級評定結果,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2022年2月中旬前完成)
8.協會正式發布2021年度電梯維保單位星級評定結果。評定結果納入合肥市電梯維保單位信用管理體系的賦分采信范圍。(2022年2月中旬前完成)
五、評定內容(100分)
1.電梯維保單位量化考核情況(5分)
市局特設處負責提供考核評分。根據各縣(市)區、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推薦的維保單位按推薦票數情況負責評分。評分表見附件2。
2.電梯應急處置情況(40分)
市電梯安全信息中心(以下簡稱信息中心)負責提供考核評分。根據96366系統數據,對維保單位數據管理、應急處置、風險管控等情況進行評分。評分表見附件3。
3.電梯檢驗一次性合格率(5分)
安徽省特檢院、合肥市特檢院(以下簡稱市特檢院)負責提供考核評分。省特檢院提供基礎數據,市特檢院牽頭對檢驗一次性合格率進行匯總評分。評分規則見附件4。
4.電梯維保質量抽查情況(35分)
市局特設處負責提供考核評分。根據市局年度電梯維保質量監督抽查得分結果,按照35%比例折算,納入星級評分。
5.重點工作完成情況(15分)
由協會負責。對維保單位貫徹落實市場監管部門或行業協會確定的重大活動、年度重點工作任務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分。評分表見附件5。
6.扣分項
(1)本年度因維保質量、違規操作等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一次處罰的,扣10分。
(2)因工作質量、安全保障不力等,被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約談,每發生一次扣5分。
(3)因工作質量較差被媒體曝光,造成重大負面影響的,扣5分。
(4)被列為異常名錄的,或被其他部門通報或系統查詢的不良行為的,每發生1次扣5分。
本扣分項的評分由市局特設處和各縣(市)區、開發區市場監管部門負責,評分表見附件2。
7.加分項
(1)電梯臺量。維保單位負責的電梯臺數、人均臺量,由信息中心評分。
(2)技能競賽。本單位維保人員在國家級、安徽省和合肥市等相關機構組織的技能競賽中獲獎,按人次和團體次數分別加1.5-0.5分,由協會負責評分,佐證材料可為獲獎證書、競賽文件等,最高加3分。
(3)宣傳報道。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開展宣傳活動的,獲市級以上媒體正面報道的,進行安全乘梯宣傳的,加0.5~1分,由協會負責評分,佐證材料可為網站、紙媒等報道消息,活動現場照、宣傳資料等,最高加2分。
(4)人才培養。考核維保單位作業人員參加職業技能鑒定情況。通過職業技能鑒定人數≥20%,3分;10%≤通過職業技能鑒定人數<20%,2分;5%≤通過職業技能鑒定人數<10%,1分。
(5)電梯保險。推動合市監﹝2021﹞80號文落實,按照“保險+服務”模式,利用無紙化維保公共服務平臺投保電梯安全綜合服務保險。根據維保單位投保電梯安全綜合服務保險情況考核評分,由協會依據線上投保率或投保單據評分。
(6)公共救援。承擔社會責任,加入市級公共救援成員單位的加2分,由信息中心負責提供考核評分。
(7)技術支持。加入協會技術專家庫的加1分,由協會負責評分。
(8)電梯物聯網監測系統運行情況。根據按需維保或電梯監測需要,考核電梯維保單位遠程監測裝置運行及接入96366情況。
六、星級標準
綜合各項評分,并按以下原則確定維保單位星級。
(一)評星必備條件
五星級:維保臺量≥1000臺,投保率≥90%;得分≥95分
四星級:維保臺量≥500臺,投保率≥80%;得分≥90分
三星級:投保率≥70%;得分≥80分
二星級:投保率≥60%;得分≥70分
其中,維保臺量指的是在合肥市范圍內維保總臺量,以96366系統申領的臺量為依據計算得分;投保率是指投保電梯安全綜合服務保險的電梯臺數與總臺數之比,評星方案正式印發前已投保的電梯安全責任類保險可計算在內。年度內在合肥市內受過行政處罰的維保單位不得評為四星級、五星級。
(二)星級確定的原則
由市局特設處、電梯協會,根據維保單位評星申報情況,研究確定各星級比例和數量。在滿足評星必備條件基礎上,原則上根據維保單位評星得分排序,最終確定申報單位星級。
七、異議處理
在星級評定公示期內,任何組織或個人均可以書面方式向協會或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異議。異議人應當提供真實身份證明、有效的聯系方式、具體事實理由及相關材料。
協會在異議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作出核查處理,并將處理意見書面告知異議人,同時修改星級評定結果。對核查處理結果仍有異議的,可以向市市場監管局特設處提出申訴。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嚴格要求。組織開展電梯安全知識及分級評星活動宣傳工作,鼓勵電梯維保單位積極參與并監督分級評星活動,不斷提高社會對電梯維保單位星級的認知度。評星工作本著自愿申請的原則,不得向維保單位收取任何評定費用。
(二)加強引導,創新模式。探索建立評定星級與招投標、維保收費、電梯安全綜合服務等保險費率浮動掛鉤機制,加強對無星及較低星級維保單位行業自律檢查,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將及時向市場監管部門報告;鼓勵維保單位更好地承擔社會責任,積極投保電梯安全綜合服務等保險,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三)加強管理,密切配合。建立科學、有效的動態管理方式,防止出現評前緊評后松的情況,對發現的不符合星級標準電梯維保單位及時給予降級或撤銷星級的處理;加強協調溝通、密切配合,嚴格遵守評星工作紀律和要求,確保評星公平公開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