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市政協就“既有住宅加裝電梯”開展提案辦理“回頭看”暨“有事好商量”省市區委員協商議事活動。今年,常州市重新制定了《常州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將于10月1日正式實施,新《辦法》進一步明確了征求意見范圍、財政補助、管線遷移等內容。
據市住建局副局長劉鎖龍介紹,至今年8月底,全市累計加裝投入使用電梯46臺。為加快推進這項工作,新《辦法》降低了征求意見范圍比例。明確:申請加裝電梯,應當由本幢或者本單元專有部分面積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同意。也就是說,新《辦法》只要在本幢或者本單元征求意見,降低了前期鄰里協調的難度。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涉及通信、廣電、電力、燃氣、供水、排水、照明等多個部門的管線遷移工作,新《辦法》對此也有了統籌安排。明確:由加裝電梯服務專窗通知相關專業管線單位,專業管線單位做好管線遷移工作。同時明確:管線遷移費用平均每臺約1.5萬元,由各轄市(區)財政承擔。各轄市(區)在設立服務專窗統一受理加裝電梯申請的工作職責不變的基礎上,增加在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設立便民服務點,群眾申請辦理更加便捷。
對財政補助方面,新《辦法》明確:對于加裝電梯的項目,采取先建后補的原則給予財政資金補助;對經批準實施的加裝電梯項目,六層及六層以上住宅補貼10萬元/臺、五層住宅補貼9萬元/臺、四層及以下住宅補貼8萬元/臺。電梯已經加裝投用的業主也可以申請這筆補貼,具體如何申請,還等待各區出臺細則。
目前,常州市各區正在抓緊制定細則,力爭在10月1日前后和《辦法》同步推出,最晚在10月內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