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重慶市城鄉建委發布消息,《住宅電梯配置和選型及安裝維護標準》(DBJ50-253-2017)將于4月1日正式實施,這是國內首個針對住宅電梯配置和選型的強制性地方標準。針對重慶地區的新建高層住宅,每個住宅單元應至少設置一臺可容納擔架的電梯,并給出了可容納擔架電梯的技術參數,同時要求至少要設置一臺無障礙電梯。
高層住宅電梯要容得下擔架
據市城鄉建委方面介紹,該標準適用于重慶地區新建住宅電梯的配置和選型、電梯安裝及維護保養。
在電梯設置要求方面,標準在現行國家標準《住宅設計規范》基礎上,增加了四層及四層以上住宅或住戶入口層樓面距室外設計地面的高度超過10m時,宜設置電梯的要求。這樣既保證了標準的前瞻性,又在兼顧重慶地區實際情況的同時,為后續《住宅設計規范》局部修訂后,更為嚴格的電梯設置要求的實施,提供一個合理的市場過渡和適應期。
針對人口老齡化加快的現狀,電梯作為人員救援救護通道的作用日益突出,尤其是重慶地區住宅多以20~40層的高層建筑為主。標準要求,高層住宅建筑中,每個住宅單元應至少設置一臺可容納擔架的電梯,并給出了技術參數,同時要求至少應設置一臺無障礙電梯。
此外,標準規定了住宅電梯的最低性能,即額定載重量、運行速度,要求高層住宅建筑中,電梯的額定載重量不應小于1000kg,并按不同電梯運行級別(舒適、正常、經濟),給出了電梯數量和規格的相應技術要求和計算方法。
電梯入戶?候梯廳應為公共空間
據悉,對于部分開發商宣傳推崇的電梯直接入戶,如果維修保養或救援工作必須通過私人空間,造成救援通道不暢,不利于電梯的日常維修保養和停電、火災等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為消除類似隱患,該標準要求電梯候梯廳應為公共空間。
同時,考慮到電梯出現人員傷亡事故,很多情況下不是因為電梯設備本身安全保護措施不夠,而是乘客操作不規范,尤其是在電梯故障或其它緊急情況時做出不理智行為和過激行為,標準要求,電梯轎廂內應清晰標示正確乘梯方法、遇到電梯故障或其它緊急狀況時的操作步驟,并應有禁止危險動作的警示標志。
針對電梯使用過程中的維護保養,標準提出,安裝在同一住宅內的多臺電梯設備宜由同一維護單位進行維護,并明確了可以立即啟動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緊急使用程序的電梯故障條件。
市城鄉建委方面表示,該標準是重慶市電梯安全長效機制的重要部分,是《重慶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的重要技術支撐,其發布和實施將有利于從源頭上解決住宅電梯配置數量不足,日常維護保養不到位引起的電梯故障多、滯留時間長等問題,對保障電梯配置合理、運行安全和高效,提高住宅功能和居民生活質量有著積極作用和意義。